- 信息披露
营业执照
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
理赔流程
人伤案件流程
航延案件流程
案件准备材料
第一步:游客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联系渠道专员或者拨打相应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根据指引进行报案。
第二步:在此期间会有客服人员进行回访,根据客服指引,记录相关注意事项以及准备单据。
第三步:前往医院进行治疗,保留好相应的治疗证明(不限于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发票)。
第四步:治疗结束后,将材料提交,等待保险公司理赔审核。
第一步:航班延误情况发生后,首先确定延误时间是否超过保单约定的延误索赔时间。
第二步:如果到达保单约定延误时间,即可前往航司官网或者柜台开具延误证明。
第三步:切记保留好登机牌以及延误证明。
第四步:联系理赔人员进行报案登记。
序号 | 案件类别 | 案件类别 |
1 |
所有案件
|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复印件,需同投保时所使用证件,如投保时使用护照,则仅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2、保险金受益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复印件 |
2
|
意外伤害(含高风险运动)身故
|
1、县级以上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2、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3、被保险人或丧葬或火化证明(二者提供其一即可) 4、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由农村为村委会<含>以上、城镇为派出所<含>以上的政府部门出具) 5、境外身故的,需提供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或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确认的事故证明材料 |
3
|
意外伤害(含高风险运动)伤残
|
保险公司认可或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评定书;如在境外鉴定,须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确认的由该国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依据保险条款出具的伤残程度评定书 |
4
|
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
|
1、县级以上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2、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3、被保险人或丧葬或火化证明(二者提供其一即可) 4、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由农村为村委会<含>以上、城镇为派出所<含>以上的政府部门出具) 5、交通部门或承运人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境外身故的,需提供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或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确认的交通事故证明 |
5
|
急性病(含猝死)身故
|
1、县级以上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4、被保险人或丧葬或火化证明(二者提供其一即可) 5、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由农村为村委会<含>以上、城镇为派出所<含>以上的政府部门出具) 6、境外身故的,还需提供: 1)境外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2)境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
6 |
意外伤害及急性病医疗
|
1、医疗费发票 2、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3、诊断证明(若无法出具,如有其他材料<如完整病历或出院记录>,可以替代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及用药清单 |
7
|
航班延误
|
1.被保险人登机牌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航班延误证明 4.被保险人本人银行卡 |